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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孩子人生的“人生第一证”

 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,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,申报国籍、户籍,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。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,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,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,当前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、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、接受医疗服务、入托入学教育、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,具有“人生第一证”的重大意义。新生儿出生后,父母要为宝宝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。

 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指南来了,建议宝爸宝妈赶紧收藏。

  基本流程及办理方式

  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两种方式。

  (一)现场办理:

  1.办理时间:每周一、三、五下午(国家法定假假日除外)  冬春:下午13:00—17:00 夏秋:下午14:00——17:30

  办理地点:昌乐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

  电话:   0536-6298268

  2.办理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:

  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母亲授权委托书(非母亲领取)1份、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非母亲领取)1份、签发机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1份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签发知情告知书1份。

  (二)线上办理:

  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须由新生儿母亲发起,手机下载爱山东APP,左上角切换至“潍坊市”(新生儿出生所在城市)服务专区进入个人账户,依次点击“办事”-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-“新生儿出生一件事”-“在线办理”,按提示逐字阅     读、核对填写,手写签名应清晰。上传身份证原件照片时,注意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拍照(白色底板上传父母身份证正反面)。可同时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障卡申领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。

  重要提示

  1.新生儿取名应注意,姓氏随父姓或随母姓,名字应使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的汉字,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潍坊微警务”—户政服务—新生儿取名指引,查询是否为规范汉字。

  2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,超过3个月须现场办理,还需提供产妇病历复印件(包含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、新生儿记录页)等相关材料,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。

  3.现场办理时,新生儿父母身份证须通过居民身份证验证机验证,应不过期不消磁。领证人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,不能通过验证或无法核实身份的暂不予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
  4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人生“第一证”,非常重要。请确认好新生儿姓名后再申请办理,一经签发,便不可更改,且永久有效,务必要终生妥善保管。新生儿落户前,请勿私自拆切副页,避免无法落户。

  5.若住院分娩期间提供的新生儿父母信息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时提供的新生儿父母信息不一致,导致无法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新生儿父母信息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导致记载内容不真实的,由申领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  6.线上申领只适用于近3个月以内在昌乐县人民医院分娩的新生儿,外籍、换发、单亲、第三姓等特殊情况需到线下办理。

  7.特殊情况办理请咨询昌乐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。

  地址:昌乐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

  电话:0536-6298268  0536-6298403